TIPA智財評論月刊【原TIPA電子報】 2023年11月 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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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精選文章 

【智財訴訟】強制律師代理之聲請、抗告及其他事件

蔡惠如法官兼庭長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民國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定於同年8月30日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下稱智審法),通盤檢視自97年7月1日制定施行之條文,大幅修正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其中第10條至第17條規定,考量特定類型之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具高度技術與法律專業特性,新增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以保護當事人權益,促進審理效能。第10條第1項第4款,針對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或保全程序事件,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訴訟事件程序進行所生之其他事件,強制由律師代理。此類事件之範圍為何?本文予以梳理拋磚引玉,就教於各界。 

本次修法包含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修正條文第3條、智審法第二、三、四章章名、第3條、第8條、第54條等,針對「事件」或「案件」,係採廣義之概念,以涵蓋民事、行政事件之本案訴訟、與本案訴訟起訴前及其程序進行中所生之其他聲請、抗告事件,以及刑事案件之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訴訟案件,與偵查中之強制處分、保全證據、單獨宣告沒收等聲請案件。... ...詳全文

 TIPA智財評論月刊【原電子報】徵稿啟事 

       「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每月發行1次中文智財評論月刊【原電子報】,發行目的在於即時性的傳遞資訊或觀念,以淺顯易懂之方式散布智慧財產資訊給社會大眾。若您有相關領域的見解或評論想與大家分享,歡迎您投稿 ... ...詳見徵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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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課程 

【課程公告】112年度所有課程皆已辦理完畢 

      112年度智慧財產培訓課程(實體、直播、非同步線上)皆已辦理完畢,感謝各界的參與及支持!

本年度課程總覽 https://tipa-certify.com.tw/tipa/courses/index.php

      未來三個月將開始進行明年度課程規劃,並於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定後,於TIPA官網公告相關資訊,歡迎您持續留意。如有任何課程建議,歡迎填寫課程規劃調查表單 https://forms.gle/23k9ttCSzk7bGdQ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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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證考試 

【考試資訊】112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證書開放申請

本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之專利類證書自9月12日起開放申請,商標類證書自9月26起開放申請。

符合授證標準者,敬請依照簡章規定,備妥申請授證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臺大法律學院(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並請註明「專利/商標類證書申請」。

專利類 https://reurl.cc/Wvqv4L

商標類 https://reurl.cc/a4a4lZ  ... ...詳全文

 智財活動 

「2023 TIPA 國際研討會:商標布局與訴訟攻防」,圓滿成功!

        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主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策劃,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執行之「2023年TIPA國際研討會:商標布局與訴訟攻防」聚焦於商標權保護與訴訟之布局及策略,並以美國及歐洲國家為主,邀請美國、德國之頂尖及富有經驗律師分享經驗。同時也邀請有跨國商標布局與訴訟經驗之業界代表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實務律師對話,期能提升我國企業對於商標權之重視。本研討會已於2023年11月17日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行,同時也開放線上直播,吸引415位產官學研各界人士共襄盛舉。 ...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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