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精選文章 【著作權】侵害著作財產權損害賠償額之計算 林怡伸法官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 著作財產權乃為無體財產權之一,基於無體財產權往往具有不易證明其價值及損害之問題,導致司法實務上在認定有侵權事實及著作財產權人受有損害後,仍有認定損害賠償數額之困難。在此類侵權案件,著作財產權人即被害人(下稱被害人),得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法院擇一計算損害賠償額,且在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之情況下,得請求法院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之規定,在法定上下限之範圍內酌定賠償額。惟該等損害賠償額之下限究係以單一著作抑或係以單一個案作為計算基礎,在部分案件類型之適用上有其不合理之處,實有加以探討之需要。 司法實務就損害賠償額之認定,雖往往因金額過低而飽受批評,惟實際上損害賠償法係以損害填補為目的,兼具預防的附帶效果。至於是否應使此等損害賠償之民事責任具有懲罰制裁性之目的,而使侵害人應負擔高於被害人所受損害之損害賠償範圍,以有助於抑止損害之再次發生,自應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懲罰性賠償為必要。準此,著作財產權固為無體財產權,且有不易證明其價值及損害之問題,惟損害賠償之範圍仍應以「有損害始有賠償」及「填補損害」為基本原則,此觀該條規定之立法說明即明;僅在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而侵害人之損害行為係屬故意且情節重大時,著作權法第88條第3項就有關損害賠償之酌定最高賠償額上限即可由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增至500萬元,此亦為法律明文規定被害人得請求懲罰性賠償之體現。... ...詳全文 TIPA智財評論月刊【原電子報】徵稿啟事 「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每月發行1次中文智財評論月刊【原電子報】,發行目的在於即時性的傳遞資訊或觀念,以淺顯易懂之方式散布智慧財產資訊給社會大眾。若您有相關領域的見解或評論想與大家分享,歡迎您投稿 ... ...詳見徵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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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考試 【考試資訊】112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證書開放申請 本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之專利類證書自9月12日起開放申請,商標類證書自9月26起開放申請。 符合授證標準者,敬請依照簡章規定,備妥申請授證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臺大法律學院(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並請註明「專利/商標類證書申請」。 專利類 https://reurl.cc/Wvqv4L 商標類 https://reurl.cc/a4a4lZ ... ...詳全文
智財活動 「2022 TIPA 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專利爭訟之審理程序」,圓滿成功! 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主辦,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執行,台灣智慧財產法學會協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策劃之2022 TIPA 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專利爭訟之審理程序,已於2022年11月18日圓滿落幕,吸引產官學研各界代表共555人(實體及線上)共襄盛舉。 ... ...詳全文
最新消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 布告欄 本局建置專利申請案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資料庫,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商標 布告欄 公告「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尼斯第12-2024版)」 著作權 布告欄 公告本局受理「斯邦奈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演唱會、劇場演出等 營利性質之個別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案」之審議結果。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活動紀錄 「2022 TIPA 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專利爭訟之審理程序」,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