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楊志光董事總經理 柒拾陸號原子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紀錄:鍾詔安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經濟法組三年級 楊志光總經理雖然在學校是學理工的,但畢業後未從事與理工有關的職業,而是秉持著「填補市場空缺」的精神,協助將基礎的IP轉型後增值。在短片、電影與OTT平台競爭愈趨激烈的背景下,加上台灣影劇人才充足這個良好條件,楊總經理將目光聚焦在原創的100分鐘電影與迷你影視劇。 Showrunner 楊總經理經營的76號原子公司以影片成片買賣、前期劇本開發與定製製作統籌獲利。在IP轉型與增值上,76號原子透過劇本徵集與故事拆解,使單純的原始劇本概念轉化為具有高商業價值的影劇作品。楊總經理直言,76號原子的角色就類似美國好萊塢的Showrunner,從劇本的原創或改編、資金的募集、商業模式的建構,到卡司與主辦的確認,以及製作與行銷發行,全部都一手包辦,讓創作者能無後顧之憂地投入於創作。 76號原子當然也不乏大獲好評的作品。原創作品包括公司內部自行發想開發的《都嘛是你的毛》,以及由真實社會案件改編的《追兇500天》。前者在給合作的編劇團隊寫作時,76號原子會先確認文字與故事IP的著作權歸屬,當故事被拍成影劇,行銷與發行時也另外製作了貓咪圖案的LINE貼圖,增加故事IP的價值;後者則在與外部編劇團隊合作時,共同創作加入新的角色並與團隊共享IP版權、共同製作,並促成影劇故事系列化。 改編作品也成功使IP增值。以《76號恐怖書店》為例,其劇本是由PPT Marvel板的系列爆紅鬼故事改編,公司取得其中四個故事的授權後,製作成影集而獲得高度評價。另外,《基因決定我愛你》原為電視劇劇本,之後授權給出版社出成劇本書;而《違反校規的跳投》原為短劇,影片發行後再請漫畫家改編出版為漫畫書,並以另外一位主角的視角重新敘述原來的故事。各種形式的作品都有創造價值的空間,只是須要由許多專業人士在不同階段分工合作使故事IP增值。 當然影劇中也會使用許多的音樂著作,取得授權的對象包括音樂錄音發行公司與音樂詞曲著作公司。授權的方式相當多元,有時以給付權利金的方式取得授權,有時則是透過出資請製作公司製作音樂,由雙方共享著作權。 創造價值的IP思維 傳統上談及智慧財產權,往往是談權利範圍、侵權要件或損害賠償,但楊總經理則強調了另一種智慧財產權「興利」的面向,分享如何將一個故事IP增值的五個層次。首先取得授權或創作原創IP,這階段包括故事的核心宇宙觀、人物及場景設定等,這是故事IP權利 ; 其次創作或改編生成劇本,這裡牽涉的是劇本文字著作權 ; 第三決定影片拍攝的規格(如:要拍幾集、幾季等),這裡管理的是影片母帶著作權利 ; 第四思考目標客群以決定發行區域,得到的是先前投資的回收與這個收益的利潤分配權利 ; 最後管理所有因此IP中角色與母帶所衍生的著作權利(如:角色的公仔、漫畫、商品等)。
講者簡介 姓名:楊志光 現職:柒拾陸號原子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董事總經理 學歷:台大機械工程系(1989年畢業) 經歷: KKTV 副總/內容長 HTC 全球內容處總監 壹傳媒執行長特助 台灣Yahoo! 娛樂事業處資深總監 華納音樂亞洲辦公室總監 MTV音樂電視台製作部總監 台北之音音樂總監 滾石唱片海外事業處經理 ------------------------------------------------------------------------------------------------------------- 本篇文章著作權歸屬撰稿人,其內容與見解不代表智慧財產局